各学院(学部)党委(党总支):
根据省委有关部署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理论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学院(学部)自查(8月15日——8月26日)
各学院(学部)对照《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曲师大委字[2017]33号),以及《关于印发2018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和政治理论学习意见的通知》(曲师大党办字[2018]15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需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学习内容与形式、学习记录与档案管理、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准确客观反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
2、现场检查(9月上旬——9月中旬)
学校将成立工作组,深入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对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检查:组长履职情况,学习计划制定和完成情况,学习档案建设情况,学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
(2)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检查:遵守学习制度情况,完成学习任务情况,学习效果和学习成果转化情况等。
(3)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是否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中心组成员是否把个人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4)对本单位党支部及下设党小组理论学习情况的督导检查情况。
二、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理论学习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各学院(学部)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自查报告。
2、要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以查促改、以改促进,进一步推进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请各学院(学部)于8月26日下午17:00前,将自查报告发送至邮箱qfnuxcb@163.com,标题请注明“××学院(学部)理论中心组自查报告”。联系人:黄江滔,联系电话:13210499829。
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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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5日